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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清水河县纪委监委 | 严把“七关” 守好办案安全底线

2019/9/12 10:30:2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张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今年以来,清水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安全文明办案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开展的“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坚持做到严把“七关”,全面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1.严把领导责任关

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全县安全文明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履职尽责。  

2.严把审查程序关

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线索处置、谈话涵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等程序不缺失和不倒置。

3.严把调查取证关

明确规定在调查取证期间,不准采取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不合法方式方法收集证据,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不准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4.严把合法权益关

在审查调查期间,要求审查调查人员要依纪依法保障被调查人的知情权、人身权、财产权、申辩权等合法权益,杜绝逼供、诱供和侮辱、打骂、虐待、体罚被调查人员或者变相体罚现象的发生。

5.严把审查措施关 

强化谈话场所安全管理,在谈话前对谈话对象全部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分析研判的安全风险较高、难以防止发生安全问题的,一律在指定的标准谈话场所进行,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谈话,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因工作需要进行“走读式”谈话的,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制度》,确保“走读式”谈话“零风险”。

6.严把审查纪律关 

要求审查调查人员严格落实纪律审查“五个严禁”,严防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格执行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严禁通风报信,以案谋私、权钱交易。

7.严把监督检查关

落实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案责任制,加强对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事故。

今年1-8月份,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11件,立案55件,结案44件,给予组织处理109人次,党纪政务处分51人次;累计使用谈话537次,讯问10次,询问34次,查询12次,冻结1次,调取21次,扣押3次,留置1人次,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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