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法院司法

深圳中院“6·26” 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34宗案件

2018/6/26 14:03:4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深圳讯(李佳芳):今天(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深圳市两级法院分别对被告人李宗弟、李锦榕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等34宗案件5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判处死刑3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4人;判处无期徒刑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3人;对扣押在案的毒品、制毒原料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销毁;其余涉案财物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深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主持召开了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刑事审判第一庭部分法官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参加。会上涂俊峰庭长向人大代表介绍了本市法院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就人大代表提出的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与此同时,广东省“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何远彬与来自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的30名学生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毒品犯罪案件热点问题进行了释法。




据了解,自本市“全民禁毒工程”暨“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市委政法委、市禁毒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据统计,2017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期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82件,占同期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7.84%,审结(含旧存)1814件,判决被告人217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毒品犯罪被告人634人。




吕志峰表示,今后,本市两级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采取如下举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禁毒专项行动,对毒品犯罪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严格控制审理期限,加快办案进度。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法定刑幅度内,充分体现从重从严判处原则,特别是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充分运用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手段,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基础。三是针对新类型毒品、合成毒品、物流寄递、校园毒品犯罪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统一裁判标准,依法公正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编印禁毒宣传手册,手册采取图文并茂、禁毒知识与毒品犯罪案例相结合等方式,将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等法院公共区域发放。本院还将持续采取法官进社区、法官进企业、法官进行业协会等方式,深入基层举办禁毒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切实推动全民禁毒工作。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