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经济与法

第三届市场化破产国际研讨会在深圳举行

2019/10/17 9:54:3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肖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肖波):10月16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协办的“第三届市场化破产国际研讨会”在深圳成功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林文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鹰,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等出席研讨会。会议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主持。


此次研讨会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语境下破产法律实务及前沿问题研究、破产制度对营商环境的支撑与优化、个人破产制度探索等前沿热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讨论。大韩民国首尔重整法院庭长全大奎(Hon. Jeon Dae Kyu),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洪清福(Hon. Ang Cheng Hock),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Hon. Jonathan Harris),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管理署署长麦锦罗(Phyllis McKenna)等特邀嘉宾和来自相关中央部委、省直机关、法院系统、高校学者、中介机构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专家等19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

刘贵祥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市场化破产国际研讨会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两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召开,顺应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对于解决当前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挑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刘贵祥指出,近年来,最高法院在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年以来,最高法院继续发力,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发布《<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即将出台《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完成企业破产法实施的评估,为下一步破产法的修改提供了丰富实证资料。二是在专业化建设方面,批准设立深圳、北京、上海破产法庭,开启了专业化迈向独立化的进程,具有标志性意义。三是在信息化应用方面,与执行查控系统对接,推进通过执行办案平台发送破产受理裁定,通过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方式进一步得到推广。四是在配套机制完善方面,继续推动法院与政府破产案件协调、破产费用保障、管理人行业自律等破产审判配套机制,为破产法的实施创造良好有利的外部环境。

对破产制度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刘贵祥指出,一是要完善破产程序的启动机制,强化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二是建立破产简易程序,提升破产审判效率。三是完善管理人制度,促进管理人报酬合理化。四是进一步扩大破产制度适用主体,完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


胡鹰在致辞时提出,世界银行组织已经将破产作为评估一个国家和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破产已成为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有序退出的法治化路径,也是拯救有价值有前景的危困企业、解脱诚实守信的负债个人的有效法治手段。广东破产审判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积极作用。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4663件,受理和审结破产案件数约占全国七分之一。广东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执转破案件数、“僵尸企业”案件数一直位居全国第一,相关经验和做法得到最高法院和国家国资委的肯定。今年国家先后出台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为我国尤其广东健全完善破产制度、加强破产审判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广东法院要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为推动破产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广东经验,为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余新国代表深圳市委对研讨会的举办表示祝贺。他在致辞中表示,深圳自改革开放以来率先推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市场化破产制度和破产实践,打造了破产领域的多项全国第一,多项制度创新在全国推广,为我国破产制度改革作出了深圳贡献。今年8月,《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赋予深圳打造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深圳将加快推进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利保障。此次研讨会聚焦破产前沿问题,研讨成果必将进一步推动市场化破产实践,为深圳城市法治发展和建设提供宝贵的意见和智慧。

大韩民国首尔重整法院庭长全大奎、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洪清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管理署署长麦锦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欣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费汉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彤等业内专家分别围绕韩国个人破产制度、新加坡破产与重组制度改革经验、大湾区背景下香港与内地跨境破产制度问题、香港破产法实务经验、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及其与破产程序的关系等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

16日下午,围绕破产制度对营商环境的支撑与优化、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两个主题,与会嘉宾就跨境破产协作、破产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圳实践、个人破产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特殊作用、个人破产制度设计基本构想等前沿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会后,深圳破产法庭法官白田甜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