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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太危险!男子醉驾上高速遇查竟逃跑

2019/10/17 9:59:5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家喻户晓的“警句”,但是,却依然有人把它当耳边风,从不放在心上。殊不知,这些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他人将会造成更大的威胁和重大社会影响,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10月15日,乐山一男子醉驾上高速公路行驶,被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在进行酒精测试后竟然撒腿逃跑,驾驶证将被吊销同时面临刑事处罚。

当日21时55分许,大队长王林带领办公室、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辅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收费站开展“逢五”夜查统一行动,在对一辆川L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酒味,随即责令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驾驶员杨某神情紧张,民警多次询问其是否喝酒时,他坚持称自己没喝酒。民警拿来酒精测试仪对杨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时,他也只是鼓起腮帮多次假吹。在执勤民警多次陈述利害关系后,对其再次进行酒精测试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267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杨某得知血液酒精含量数值后,竟然撒腿逃跑,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样本检测。


经询问,杨某称当日晚上他在夹江县和朋友聚会喝了酒后,没有休息就直接驾驶机动车上了成乐高速公路回乐山,当时车上还坐着自己的妻子,本以为夜间没有交警检查,哪知刚出收费站就被高速公安逮住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其驾驶证将依法予以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饮酒、醉酒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不能意识到酒后驾车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甚至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警执勤时,请依法接受检查,不要心存侥幸,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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