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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 明年入库运用
2019/10/18 17:57:5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昨天上午,四川省法院向社会公布《四川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工作指标指引体系》(以下简称《指标指引体系》)与《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建设工作方案》。

四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介绍,四川法院将逐步推进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案例研究、案例选编、案例适用、案例增补淘汰、案例智能化检索等相关配套工作机制,最终形成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体系,并在实践中提高其应用水平。
让裁判结果基本可预见
刘楠指出,“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让裁判结果具有可预见性,而裁判结果的可预见性则直接指向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只有参与市场活动的人们和企业能够比较确定的预见纠纷的裁判结果,他们才能有稳定的行为预期,才能对设定的目标充满信心,才能使各类主体按照确定的规则从事民商事活动,节约营商成本,才能说我们的营商环境是良好的。
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从审判实践的真实需求出发,围绕亟需统一法律适用的大类案件多发问题、发改案件常见问题、疑难案件分歧问题、法律适用漏洞问题选编参考性案例,致力于为“难案”提供可资借鉴的裁判方法,为“简案”“普案”提供明确稳定的裁判标准参考。
关于案例库建设
案例库建设分为组织实施、案例选编和入库运用三个阶段,将调动全省三级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围绕亟需统一法律适用的大类案件多发问题、发改案件常见问题、疑难案件分歧问题、法律适用漏洞问题选编参考性案例,致力于为“难案”提供可资借鉴的裁判方法,为“简案”“普案”提供明确稳定的裁判标准参考,确保案例库的实用性,并体现法律的成长性。入库运用阶段为2020年4月1日至8月31日。
关于指标指引体系
《指标指引体系》将紧紧围绕与法院工作直接相关的“执行合同”指标和“破产办理”两项指标,结合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破产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的特点,分别设置了“执行合同”细化司法工作指标和“破产办理”细化工作指引,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平均审理时间”“二审平均审理时间”“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裁定再审率”“裁判自动履行率”等6项指标作为核心指标,并设置了28个指引性提示,为进一步优化合同纠纷和破产纠纷审理提供动态指引。省法院将根据当年度工作情况,对次年度的细化工作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指标指引体系》,促进全省法院把满足市场主体高效、便捷、低成本及多元解决纠纷的价值导向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优化全省法治营商环境。
关于预期效果
刘楠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希望通过“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建设工作,实现以下预期效果:
一是提高同类案件裁判的效率,减轻复杂案件裁判的负担;
二是增强案件裁判标准的说服力,彰显司法公正;
三是建立同类案件法律适用的标准,为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提供载体,提升裁判的权威性;
四是促进法律概念、规则和标准的理解和传播,提升法律预防纠纷的功能,彰显规则治理社会的效果,促进诉源治理;
五是为审判管理、院庭长参与案件质量监督提供有更加明确的尺度和更加便利的工具;
六是通过案例引导社会建立合理预期,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七是法官能够通过发现和识别差异事实、维护裁判的社会妥当性等,进一步积累裁判经验、促进法律生长;
八是丰富裁判方法,逐步树立案例思维,培植案例文化,培养专家型法官,并对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做出四川贡献;
九是推动形成健康的诉讼文化,通过案例让裁判思路更透明,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信息更加对称的诉辩平台。真正对四川法治建设和良好营商环境,起到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
记者了解到,这两项工作是省法院回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大局的两项重要举措和两个重要工具。省法院应新形势、新要求,于今年4月出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构建适应改革新要求的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为提升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并确定了包括建立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等在内的12项任务和41项微观具体抓手。这两项工作能够表里结合,推进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司法改革成效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持续动力,提升法院服务大局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