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莲花派出所警务室辅助人员谷元接张女士报警称,其于10时许在某公园厕所内丢失一部手机。接报后,谷元立即发动公园群防群治力量查找。经查找,公园工作人员尹女士报告其在厕所捡到一部手机,经过双方确认后将手机归还给事主张女士。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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