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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即日起,河南高速交警全省联动专项治理车辆运输车交通违法

2018/7/3 16:04:4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杨军政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河南讯: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2号)相关部署,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退出,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河南高速交警即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车辆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运输车依法合规安全营运。




【7月1日起,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高速】

201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交警督促辖区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第二阶段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1213号),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对车辆运输车挂车进行核查比对,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予以劝返,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




【全省联动,专项治理车辆运输车违法】

7月1日,河南高速交警全省联动,在高速公路站口、服务区严查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当晚22时许,在京港澳高速原阳服务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八支队民警在夜查中发现一辆从重庆到天津的(辽H2H**挂)车辆运输车擅自改装,加长车辆运输车长度多拉商品车,民警依法查处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卸车转运,恢复原状,并对其擅自改变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一辆从长沙运往北京的(皖SU2**挂)车辆运输车擅自改装,加长车辆运输车长度多拉商品车,民警依法查处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卸车转运,恢复原状,并对其擅自改变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

7月2日16时30分许,在京港澳高速新郑服务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从郑州开往重庆的(豫P76**挂)车辆运输车擅自改装,民警依法查处,消除违法状态,恢复原状。




与此同时,全省高速交警在京港澳高速新郑服务区、连霍高速中牟服务区、郑州北服务区、洛阳服务区等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全面严查车辆运输车交通违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河南高速交警从即日开始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全面严查车辆运输车交通违法,在专项治理行动中,一是严查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违法上路。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属于拼装车辆的车辆运输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于车辆识别代号与行驶证不一致的,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并依法处罚。二是严查合规车辆运输车非法改装。三是严查合规车辆运输车违规装载。四是实施联合惩戒。各地在执法中查处的车辆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详细登记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货物装载企业和交通违法行为类别及处罚决定等信息,并将涉及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及所属企业逐级上报,同时定期将违规装载和运输的企业及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车辆合规,方可上路营运】

对合规车辆运输车,凡装载符合要求的,即: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8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未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的。




按照规定,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退出。7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违法上路,依法进行查处;对合规车辆运输车,违反装载要求的,区别情况进行处罚:




1.平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7.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分,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具有上装货台的平头铰接列车,若装载乘用车车型较小,上层单排平放4辆车(不得上下左右倾斜)前后均不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且上装货台所载乘用车质量未超过货台额定载质量的,可允许装载7辆车。




2.长头铰接列车装载8辆及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8.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分,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3.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22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分,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若装载乘用车车型较小,上层单排平放5辆车(不得上下左右倾斜)前后均不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可允许装载9辆车。




【依法依规,对所属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对违规装载和运输的企业及当事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的要求,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车辆运输车及其驾驶人等相关责任主体违法失信信息汇总报送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定期汇总后提供给签署备忘录的各部门,由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6个部门《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1.驾驶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3.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恢复原状,罚款0-500元。

4.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罚款200元、记1分、改正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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