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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吉林:被执行人“装病”拒绝还款 看到医院体检结果懵了

2019/12/3 10:08:4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泽慧 李洪利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通化市女子贾某在朋友孙某那里借2.1万元并写下欠条,对方多次索要她矢口否认,直到法院将贾某拘留……。

两年前,贾某急匆匆的找到孙某称,自己购买了一套心仪的房屋,首付款还缺2.1万元,孙某急着出门旅游,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交给了贾某,贾某如愿的办理了房屋相关手续和分期贷款,待孙某返回通化市,贾某还写了一个欠条,并承诺了还款日期。

此后的一年多,孙某偶尔提及此事,贾某便以各种借口推推无法偿还这笔借款,孙某越来越觉得这件事情比较蹊跷,便贾某理论起来,双方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甚至贾某直接否认曾经借过这笔钱和欠条上签字,与贾某“翻脸”后,孙某将此事起诉至法院。

经过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贾某借钱的事实存在,并按照规定日期立即将欠款归还,贾某仍无动于衷,无奈的孙某向通化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化中院执行法官收到执行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贾某电话号码有误,经查询发现,贾某的实际电话号码与立案时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电话号码不符,执行法官经过多番联系贾某并对其进行约谈。

约谈过程中,贾某情绪较为激动并表示对执行依据的生效判决不服,此后,执行法官多次对贾某进行约谈时,贾某均表示自己在外地住院,无法应邀到法院,甚至拒接电话。

10月25日,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通化中院,经法官组织双方听证,贾某明确表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提供其相关病例。为谨慎起见,执行法官决定先对贾某进行体检。

经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体检结果显示其符合拘留条件,可以移送拘留所对其进行拘留,执行法官当场送达了执行拘留15日的决定书,贾某的侥幸心理终究没逃避公正司法下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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