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地方视窗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2019/12/6 14:24:0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杨小惠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杨小惠):今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四川省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立法层面巩固、规范和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制度上解决制约我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瓶颈难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省近年来矛盾纠纷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数据显示,四川全省三级法院受理案件由2013年的76.8万件增长到2018年的123.9万件,年均增速达到10.05%。采用调解、仲裁等多元化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是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题中之义,可以充分调动多元解纷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国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省各地法院面对矛盾纠纷大量增加的事实,积极作为,排难创新,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纷工作,出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多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大调解”、“诉非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对多元化解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印发《关于切实贯彻落实调解自愿原则,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了调解前置程序的适用范围,规范了调解前置程序的具体适用规则,对调解前置工作进行了创新性的探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适度扩大了司法确认案件范围,规范了司法确认程序,加大对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集成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公证、仲裁等多元解纷资源,打造一站式“解纷服务超市”,全省194个法院完成第三方调解组织入驻,设立调解工作室746个,入驻调解人员2311名,全省180家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室,146家法院开展律师接访,引入37个公证机构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调解等辅助事务,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便捷化的解纷服务,据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法院调解案件共20.2724万件。


虽然我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工作发展迅速,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地方立法,多元化解纷机制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人民群众、律师对多元化解纷认同感和支持度不高,缺乏参与多元化解纷的积极性、主动性,严重制约了我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入发展。为促进《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出台,四川省法院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相关情况,组织起草相关草案,参与相关调研和研讨,并多次撰写关于纠纷多元化解和调解制度的专门报告。


《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出台后,四川省法院将按照条例要求,以诉源治理实质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为依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更加有力地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促进我省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建设和谐四川、法治四川、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