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讲堂
深检君:对付“熊孩子”,鞭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
2019/12/17 15:09:4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未成年人犯罪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总有一些暴力事件让人忍不住要口诛笔伐。既然是口诛笔伐,就得有立场有观点,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以下文字仅代表笔者个人对最近事件的所思所想,不求全面,但求态度鲜明,一家之言,望能引百家争鸣。

最近发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让人惊骇,先是大连一个13岁多的男孩在家中杀害了一个10岁女孩,后来又有七岁女童眼睛里被三名男同学塞进数十张纸片。大连女孩身中7刀,禹州女童眼睛被塞数十张纸片,这些施暴的小孩为何小小年纪就如此残忍?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具有多方面因素,但最近这几起事件均折射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缺失和纵容。
家庭教育的缺失、纵容护短造成了少年儿童的暴力行为升级。

这些暴力事件背后可以看出都不是偶然,这些施暴的少年儿童早已是劣迹斑斑。据新闻报道,大连恶魔男孩曾经多次尾随骚扰小区内成年女性,但其父母一直偏袒护短、包庇纵容,不仅不管教,还将找上门的女孩骂出门去。之前有个新闻,上海迪士尼里有个小男孩摸女孩屁股被女孩呵斥,结果小男孩母亲不仅不教育,还大肆掌掴和极尽辱骂女孩。
人之初,如玉璞。若不教,行乃偏。总有这样的父母,当自己的孩子犯了错,不但不及时纠偏,却以“他还小”“他不懂事”“他没有恶意”为借口护短和偏袒,殊不知,这样的娇惯和放纵,只会让“熊孩子”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那么以后打架斗殴、杀人放火也就不足为奇。

学校漠视纵容、监管不力助长暴力风气。
眼睛被塞进数十张纸片,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比一般的殴打伤害还要残忍,无异于实施酷刑。但校长却说,这些小孩没啥恶意。此言一出立即激起民愤,网友纷纷留言说要没有恶意地把纸片如数塞进校长的眼睛里,让他体会一下切肤之痛。暴力伤害本身就是一种恶意,何来没有恶意之说?难道非要杀人致死才叫有恶意吗?作为一个负有监管职责的校长,居然对校园暴力如此轻描淡写、漠视轻视,出了事一心只想息事宁人,难怪校园暴力屡禁不止。
正是这样的校长和家长,漠视校园暴力,才会更加纵容这些“熊孩子”,这样的家长、校长、老师,来培养祖国的花朵,恐怕培养出的都是一朵朵食人花。这样的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恐怕是前脚刚出校园,后脚就进监狱。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可是一个护短的家长和漠视的校长的管教又会有什么效果?

按照现行刑法,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最后大连男孩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被收容教养,很多网民都觉得这样的处罚太轻了,无异于放虎归山。眼看凶手逍遥法外却无计可施,被害人的家属在情感上难以接受,民意沸腾,要求严惩凶手。一边是汹涌的民意,一边是严谨的司法,该如何平衡?检察官认为,对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绝不能把鞭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否则,不但没有达到惩戒的效果,还会导致更大的恶果。
目前的惩戒措施不过是收容教养和就读工读学校,但目前看来惩戒力度太轻,而且执行不到位,对被害人的救济不够,教育和预防的效果,无法满足公众的正义需求。
如果公力救济不能伸张正义,那么私力救济就会生根发芽。虽说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的一贯方针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不代表不惩罚。检察官认为,一方面可以加大惩罚力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实行宽严相济,适当加大对严重暴力行为的惩戒力度,从而达到震慑犯罪、改造教育的目的。
另一方面,如果惩罚不了“熊孩子”,可以扩大惩罚范围,用刑法手段惩罚监管、监护不力行为,不能让被害人无辜枉死。可以用好用足现有法律,对父母的包庇纵容行为进行惩治,或者考虑增设监管失职罪,倒逼这些监护人、监管人尽心履职,同时对这些人的惩罚也能抚慰被害人一方,彰显公平正义。此外,也要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制度,防微杜渐,把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严惩凶手的呼声强烈,折射出的是民众朴素的正义观。有时候,民众的态度也能传递司法的温度,有时候,司法的严苛也是司法文明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