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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

易享时代平台林哲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019/12/17 15:19:5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易享时代平台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林哲、石魁、刘熙明、徐小玉、黄德林、周友明等人合谋仿照“云联惠”的模式注册经营深圳前海易享时代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享时代公司”),打着“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创新消费,帮助就业”等旗号,以“易享时代”APP为载体,在未取得金融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消费返利”的幌子大肆变相非法集资。2017年3月,易享时代公司被拆分为深圳前海易享时代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易享时代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易享时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石魁、黄德林和林哲分别是这三家公司的负责人。这三家公司相互分工配合,仍然实施相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经司法会计鉴定,易享时代APP非法集资金额合计105010.97万元,均是“借新还旧”,未用于任何正常生产经营;其中在侦查终结前报案的409名集资参与人未被返还的金额15888.3601万元。

另外,犯罪嫌疑人石魁、杨伟艳、林哲、刘熙明涉嫌实施“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

因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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