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交通一线

男子逃避电子眼抓拍号牌不挂被罚200元记12分

2019/12/25 10:04:2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恶劣天气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按照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迎庆5号”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四大队科学部署警力,依托辖区主要收费站口,强化路面管控,12月24日,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日14时55分许,眉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眉山收费站设卡开展“迎庆5号”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发现一辆白色福特小型普通客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遂上前询问,驾驶员吕某称,该车是刚买的新车,临时牌照放在家里忘记带了,正式牌照正在办理中。随后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在其后备箱内发现了一副川ZUG8××新号牌,经过查询比对,号牌与该车信息相符,吕某存在未悬挂机动号牌违法行为。在铁的证据面前,吕某承认了违法事实,自以为刚买的新车,不会引起交警的注意,同时为了逃避高速公路电子眼抓拍,干脆就将新领的号牌放在后备箱内“裸车”上路,今天从成都办事返回眉山,刚出眉山收费站却被交警逮住了。

执勤民警依法对吕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大队依法给予驾驶员吕某记12分和罚款200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按规定安装合法号牌,新购车辆暂未注册申领机动车号牌的须办理临时号牌,且安装号牌或者粘贴临时号牌都有明确的位置规定和方法要求。如果车辆没有按照要求悬挂或者粘贴车辆号牌或临时号牌,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对驾车人按涉牌违法进行处罚。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一定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切不可心存侥幸,争做一名守法好公民。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