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公安检察

“检察官阿姨,我一定会好好学习!”

2019/12/30 14:52:2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龚飞 苑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龚飞 苑芳):拿到这本卷宗时,我以为就是件普通的故意伤害案。案情极为简单,嫌疑人在其母亲因纠纷和对方发生争执过程中,用脚踹了对方一下,造成对方腰椎损伤,轻伤二级。

进一步审查了解到,嫌疑人小井,某大学19级物流工程系大一新生,刚满18周岁,才参加完新生军训就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我心里一阵惋惜。

初次提审,小井走进讯问室时,紧张又急切,核实完案情后,小井问我:“检察官阿姨,我想尽快出去,去学校上课,你能帮帮我吗?”我对他说没有得到对方谅解,目前不能办理取保。他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求求你了,请你转告我妈妈,让她无论如何凑钱给对方,只要让我上完大学,借的钱以后我来还”,小井向我乞求着。50万!想到被害人说的“要和解至少拿50万”这句话,我对小井说了句“我尽力”。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侵害人身及财产的轻微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谅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被害人谅解是从轻的前提。

我又一次和被害人沟通,拨通了她的电话,态度还是很坚决,“不同意私了,要我谅解就得拿那么多,一分不能少”。被害人小学肆业,对我反复讲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本不能理解,我只能用大白话跟她说:“通过我管这个事,不是私了,是公了。即使你谅解了小井,他仍然已经构成犯罪了,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只不过可以从轻处罚”,对方沉默……我紧追着说:“咱们都是女人,也都是母亲,小井刚刚成人,家里培养出个大学生不容易,他已经犯了罪,这个事儿让他承受的代价够他一辈子后悔,你只是给他个机会,让他完成学业,给这个有罪的孩子一个希望,不好吗?”

“我也不是非针对这个孩子,只是我被打伤后,他家人都没有去医院看过我,我咽不下这口气。”被害人的语气明显柔软了许多。了解到被害人的内心要求后,我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安排了小井母亲登门道歉,又送去了住院费、误工费等赔偿金,在我主持下双方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

三天后,小井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走出看守所,小井与母亲相拥而泣后,向我深深鞠了一躬,“谢谢检察官阿姨给我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学习!”

看着小井远去的背影,回想这件案件办理的始末,心里五味杂陈。面对犯罪,法律无情也有情;面对仇恨,人能结怨也能消怨。将嫌疑人送往牢狱接受惩罚是公诉机关的职责,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更能彰显检察机关的价值。我相信,这段经历会让他以后的人生比常人多些风雨;我更相信,这个结果会让他的一生更懂得珍惜。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