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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驾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 遂宁半个月查处160余起

2020/1/6 16:23:4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陈俊谋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陈俊谋):2019年12月20日,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启用市城区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决定利用电子警察对市城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两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截止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查处两类交通违法行为160余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以及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温馨提示: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无小事。开车时应系好安全带,并确保在行车过程中不接打电话,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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