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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扣证半年侥幸“冒险上路”,男子送拘五日差点“告别春节”

2020/1/19 9:24:5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恩泰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恩泰):春运来临,阖家团圆,很多群众都准备完成手头的工作后回家团年。然而来自内江的男子李某,去年11月驾驶证因为饮酒驾驶被交警暂扣半年,在暂扣期间依然无视法律开车送货被逮个正着。1月17日,李某因为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依法除以五日行政拘留,险些来不及回家过年“告别春节”。

1月17日下午,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八大队民警罗小军、辅警宿汝佳在乐自高速荣县西收费站开展车辆检查工作。13时45分,当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川K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该车副驾驶乘客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进行进一步检查的时候,该男子支支吾吾,声称自己忘了带驾驶证,并且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了,这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经过民警使用执法终端核实个人信息后,发现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证处于暂扣、超分、违法未处理等复杂状态。面对证据,李某交代了自己的情况:原来李某是内江人,50岁,平时在某公司当驾驶员送货。2019年11月26日,他因为饮酒驾驶被内江当地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证件被扣了后李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开车为公司送了几次货,还真“幸运”地逃过了交警的检查。1月17日,李某想着快过年了交警应该不会查车了,于是冒险开车从内江上站准备送货到荣县,哪知刚刚下高速就被逮个正着。

民警对李某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依然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要求李某通知其他驾驶员开走车辆,并当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将其带至大队继续办理案件。李某对自己知法犯法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对应处罚。本着过罚相当、人性化执法,不“耽搁”李某过年的原则,1月17日晚,四分局八大队对李某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将李某依法送往乐山市拘留送执行五日行政拘留。

高速公安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希望广大驾驶员能遵纪守法,平安出行。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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