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聚焦
庭前调解让判决书变调解书
2020/1/20 9:58:2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王彦力
东昌区人民法院法院庭前调解成功化解欠款纠纷案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山东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通化某公司立即给付工程款1624909.80元,被告承担欠款以来的月利息(时间从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计204738.63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计算至还清时止),并且承担该案的一切费用。

梁峰庭长在接手案子后了解到,2015年4月9日,原、被告在通化市签订施工合同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被告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原告工程款1624909.80元未还,现因双方调解未果依法提起诉讼。掌握案情之后,梁峰庭长仔细查阅卷宗,积极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沟通中得知,被告公司未能及时给付原告的工程款中部分工程款涉及农民工工资。考虑到双方之前因工程款交涉矛盾较大,且年关将近,原告公司中的部分工程款又涉及农民工工资,为了让两公司化干戈为玉帛,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可以过个好年,梁峰庭长从情、理、法上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梁庭长耐心的调解,双方都愿意各让一步。为了让原告看到诚意,被告当日给原告转款70万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制作调解笔录。考虑到原告当事方在外省,为方便原告方,梁峰庭长当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力求让当事人“只跑一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不仅提升当事人司法获得感,而且增加当事人的满意度,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东昌区人民法院始终把当事人对司法的需求作为工作的指向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予以调解,切实做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同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缓解了审判部门的办案压力,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