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交通一线

四川高速公安一天连续查处5起超员违法行为

2020/1/23 14:16:1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按照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奋进一号”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四大队充分依托辖区收费站和服务区对过往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查处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中,参战民警辅警时刻注意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规范设置执勤点,携带相机、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固定证据,既做到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又注重说服教育,向当事人讲清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使被处罚人心服口服,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树立了四川高速公安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1月22日,大队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夹江收费站连续查处5起超员违法行为,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当日10时57许,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刘国梁带领辅警袁梦茂、廖敏在夹江收费站设卡例行检查时,查获由葛某某驾驶的川Z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经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是7人,实际载客人数是8人,超员1人。

11时8分许,民警在对由闵某某驾驶的川A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是5人,实际载客人数是7人,超员2人。

11时15分许,民警在对由韩某驾驶的川D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是5人,实际载客人数是6人,超员1人。

11时27分许,民警在对由梁某某驾驶的川A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是7人,实际载客人数是9人,超员2人。


15时37分许,民警查获由罗某某驾驶的云A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经查,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8人,超员1人。

以上5起均构成超员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分别对葛某某、罗某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分别对闵某某、韩某、梁某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并要求5名驾驶人立即联系车辆对超员的乘客进行转运。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私家车的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了数量,一辆核载5人的小型轿车,多出来一个儿童也属超员。准备返乡的司乘人员,要严格按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人数载客,为自己和乘客安全为重,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出发前仔细检查车况、排除故障隐患,装载的行李切忌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在车辆行驶中司乘人员前排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