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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猇亭警方7小时追回13万元防疫爱心款

2020/2/13 17:57:5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王军 向桂民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湖北省宜昌市民欲采购一批防疫物资,捐给社区工作人员。却不想,在网上寻找货源时,因误信陌生人上当受骗,损失近13万元。2月11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公安分局快速介入,仅用7小时,全额追回了这被骗的爱心款。

2月10日下午6时,家住宜昌市猇亭区鸡山新村的李先生匆忙跑进猇亭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称在网上购买电子测温仪,被骗13万元。李先生说,他看见社区基层工作者在日常抗“疫”战斗中,十分辛苦,并了解到部分单位缺少防疫物资。于是,萌生了捐赠的想法。可苦于物资紧俏,联系不到货源,即尝试在网上寻找渠道。

当天上午,李先生在某医疗网,留下了自己的采购信息后,很快有人打来电话,并添加了微信。对方自称姓杨,是广东某厂家的销售代表,仓库内还有一批电子测温仪。李先生急于采购,并未核实对方身份。匆匆商议价格后,约定以每台280元的价格,采购450台。接着,他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六次,给对方转账12.6万元。

当天下午,李先生转账后,询问物流单号。这时发现,对方已将其微信好友“拉黑”,电话也联系不上了。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时值全民抗疫关键时期,该案引起警方高度关注。猇亭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罗金城当即责令刑警大队快速介入,迅速破案为群众追回损失。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分析了报案人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及相关证据,立即启动紧急止付,冻结了对方的支付宝和微信账户,同时对嫌疑人的身份进行深度研判,很快获取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及另外的联系方式。“你知道这种行为已涉嫌犯罪,后果是什么吗?”民警拨通杨某的电话表明身份,谁知,对方竟百般抵赖,狡辩是操作失误,才将李先生“拉黑”。

民警详细解读告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疫情期间出台的新规、条款,“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适用于诈骗罪处罚”。

次日凌晨1时许,民警几乎同时接到了李先生的电话和嫌疑人的回信,这笔被骗的爱心款,经过警方7小时的不懈努力,顺利返回到了李先生的账户。

宜昌警方郑重提醒:群众在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时,一定要走正规渠道。当对方提出提前付款的要求,或者是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更要提高警惕。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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