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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助力复工复产,春雷首战连续查处两起

2020/3/2 15:46:2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谢兴强

“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四川讯(李佳芳 通讯员 谢兴强):为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安全形势平稳,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四分局十一大队认真落实支队关于助力复工复产“春雷行动”工作要求,严格把关辖区重点收费站口入口管理,对进出收费站客货车辆认真检查,全力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春节后复工复产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十一大队自2月27日在仁沐新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开展春雷专项整治工作时以来连续查处两起“无证驾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2月27日一辆车牌为川AF1K88号的白色哈佛越野车试图绕过竹园收费站公安执勤检查点进入高速公路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拦截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车驾驶员胡某只出示了行驶证,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核查驾驶员的身份证,查询到胡某驾驶证已于2017年7月被公安部门吊销,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进一步调查发现:胡某是四川成都人,2017年7月因交通肇事罪驾驶证被吊销了,27日胡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想要从竹园收费站上高速返回成都上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月18日,一辆车牌为川A9BP29号的黑色本田轿车,试图从井研收费站公安执勤点冲卡下高速,被执勤民警依法拦截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车驾驶员雷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核查驾驶员的身份证,查询到雷某驾驶证当前状态为注销状态,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雷某,律师,四川仁寿人,2013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成都交警查处且至今未处理,驾驶证超过有效期被注销了,期间多次无证驾驶被公安机机关打击处理,28日驾驶机动车从成都回乐山,在仁沐新高速井研收费站下站时发现有警察执勤检查,试图蒙混过关。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进一步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告知其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如果因此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赔偿问题及法律后果,胡某、雷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十分的后悔。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待疫情缓解之后再做进一步接受处理。

高速公安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因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扣留,或者被注销,一定要尽快处理,防止因此而产生的其他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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