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法院司法

案件快讯|石泉法院首次审理监委移送案件并当庭宣判

2018/7/21 16:35:3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宋彦廷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宋彦廷):7月18日,石泉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市、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二十余名群众现场旁听。



旁听群众

检察机关指控,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审批拨款上,收受钱款,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又为某装修公司谋利,装修公司帮其装修房屋,李某五年未支付装修款,心照不宣变相收受钱财。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受贿罪,应以受贿罪论处。



因为受贿,他坐上了被告人席....

持续两小时的庄严庭审,旁听的干部群众目睹了一个国家党员干部不敌诱惑围猎腐蚀,蜕变为身陷囹圄的犯罪分子全过程,心灵无不深受震撼和洗礼,不甚唏嘘。扼腕叹息的同时,对自己也有了深刻的警醒。



审判组织

庭审中,主审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对涉案证据全部进行了的举证、质证,认真耐心的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护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权利,秩序井然。后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对本案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李某当庭表示悔罪。

廉洁守法

通过旁听的方式以案释法,以审促廉,意义非凡!一方面让干部和群众真切了解了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反腐更加强硬的态度和决心,彰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另一方也展示了法院严肃打击贪腐案件的力度,通过身边事教育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恪守廉洁纪律,不逾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