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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男子疫情期间故意不悬挂号牌上高速被查

2020/3/10 9:42:32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有牌不挂“藏”家里,过期临牌“充”门面。四川眉山男子买了新车不挂牌照,被四川高速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民警查到后居然谎称还未领取牌照。

3月5日16时7分许,大队长王林到眉山警务责任区检查督导复工复产“春雷行动”,在眉山收费站执勤检查点,发现一辆无牌白色雪佛兰小型普通客车从收费站驶出,且前挡风玻璃上未摆放临时号牌,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刘某某提供该车临时号牌时,刘某某犹豫片刻后,从副驾驶位置找出一张临时号牌。民警经过仔细检查对比,临时号牌上的信息与该车相符,但早已过期。经民警询问,刘某某称车是年前买的,由于疫情原因,至今还没有领到号牌。但是刘某某在出示临时号牌时顺手拿出的一本行驶证、车辆技术检验标志被细心的民警发现,于是民警通过警综平台查询车辆信息,果然该车已有行驶证和牌照。面对铁一般的违法事实,刘某某称号牌的手续是儿子办理的,今年1月份就已领取了号牌,对自己不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但为了逃避电子抓拍,便自作聪明将牌照放在家里,故意不悬挂号牌企图逃避处罚,觉得不会被民警查获,现在感到非常后悔,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理。

民警当场指出刘某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刘某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告知其待疫情结束后到大队接受处理。刘某某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司机朋友: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悬挂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逃逸后,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受害人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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