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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内蒙古和林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2020/3/10 10:04:4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雯慧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和林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坚持对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同步排查廉政风险、同步查处腐败案件、同步推进建章立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腐败案件、追缴流失资金,切实消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这一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和源头。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组织领导 

县纪委监委履行专项整治监督责任和督促整改落实、监督执纪执法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纪委书记担任监督责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明确工作职责 严把执纪关口

全面整治2000年以来全面整治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问题、全面整治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问题、全面整治涉煤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问题、全面整治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等全县所有涉煤项目的违规违法问题;全面整治2000年以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重要岗位工作、与煤炭资源管理有关联的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对以上各具体环节履行好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职责,确保本次行动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

彻底排查核查审查 大力整治突出问题

县纪委监委聚焦排查、核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规划立项、投资审核、资源配置、环评审核和矿业权审核报批、股权变更、矿产交易等各个环节,精准监督清查2000年以来全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对全县所有涉煤涉矿逐一清查,全要素理清法人状况、办理时间、批办手续、政策依据等,彻底清查涉煤配煤项目,切实做到一矿一档、一矿一清;对2000年以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公职人员,利用煤炭资源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逐人进行对照检查、填报登记。围绕排查核查审查和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立行立改。对在自查核查过程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负责,工作消极应付、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甚至隐瞒不报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涉煤违规违法经营相关资金,依规依法予以追缴和清退。

深入开展专项巡察 不断深化治理成果

充分运用巡察利剑,聚焦专项整治重点问题,紧盯涉煤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精准发现问题,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合力扩大整治成效,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严肃查处煤炭资源领域涉案金额巨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性质特别恶劣的企业老板、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友查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相互交织、非法侵蚀和侵占国家资源等腐败案件,以案促改、以惩促治。同步开展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廉政风险排查、腐败案件查处和建章立制;在专项整治煤炭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其他各类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形成工作联动,放大整治效应。深刻反思在全面从严治党、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体推进整改整治工作,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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