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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 泽某某犯失火罪一案

2020/3/10 15:47:1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李佳芳):今天,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泽让甲犯失火罪一案进行公告如下:


案情

2020年2月12日,犯罪嫌疑人泽某在红原县瓦切镇省道301线827路牌向东18KM沟口处,因吸烟后烟头处理不当,导致红原县瓦切镇唐日村、色永村和日干村的草场发生草原大火,此次大火造成草原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

公告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十时〇分在红原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法庭公开审理(宣判)被告人泽让甲犯失火罪一案。

庭审方式

考虑到尚在疫情防控期间,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决定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公开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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