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法治聚焦

相恋10天 男友“借”她21万

2020/4/2 9:17:5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郝洪伟 赵广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3月19日,41岁女子李某急匆匆来到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报案称她被“小男友”骗了21万多元,对方现在联系不上了。

接到报警后,太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李某说,男友比自己小19岁,事情得从自己租房开洗衣店说起。3月初,洗衣店准备开业时,店里来了一个人,听说李某要招聘店员,便将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介绍过来。面试时,小伙子介绍自己姓刘,22岁,李某感觉刘某很机灵,便留下他,每月给他2000元工资。

别看刘某年纪小,但人却很精明,平时相处中,刘某发现李某很单纯,不会讨价还价,店里进个设备都能赔钱,可见没什么心眼,便打起了歪主意。起初,刘某以交水电费、电话费的名义向李某借款2000元,李某不但没有怀疑,还很痛快地给刘某转了账。随后,刘某编造各种理由跟李某借钱,李某都很痛快地借钱给他。

见李某很好骗,刘某又告诉她自己有很多钱,并拿手机存的80万元、100万元账户余额给李某看,说自己从事放贷业务,认识很多部门的大领导。随后李某被刘某的花言巧语打动,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刘某以向外放贷资金周转不开、帮助李某消交通违章、自己姥姥得病等各种理由跟她要钱,并承诺自己出资为李某购置房产和豪车,还将一张存有20万元的银行卡交到李某手中保管。3月18日,李某拿着卡去银行取钱,发现密码不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是被骗了,随后返回追问刘某买的豪车豪宅在哪,刘某答复暂时无法兑现,李某这才意识到,从二人相识到相恋仅10余天的时间里,已经被先后骗去21万多元。

3月20日下午,太平派出所办案民警将涉嫌诈骗的刘某传唤到案,经审讯,刘某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供述称,他和李某认识3天就开始处对象,李某比他大19岁,自己和她好就是为了骗她点钱花。因为李某很单纯,对他没有怀疑,他便在网上下载微信零钱里有50万、100万的截图存在自己手机里,时不时就拿给刘某看,向她证明自己很有钱,结果她也都相信了。刘某说自己编的各种理由她从没怀疑过,刘某的姥姥已经去世好多年了,可以此为理由向她借钱看病她也借了。刘某说自己给李某的银行卡里根本没有钱,豪车豪宅都是瞎编的,他还从骗来的钱里拿出10万多元打赏给直播平台里的主播,其余的钱用于吃喝、购买手机等物品,已经挥霍光了。

3月20日,刘某被采取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