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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公安清明夜查行动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2020/4/7 10:32:1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四川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4月4日晚,根据四川高速公安局四分局关于开展“逢五”和周末夜查统一行动的工作部署,四大队积极响应,安排执勤警组依托辖区乐山、眉山收费站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在夜查行动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好安全防护装备,科学设置查缉站点,相互协作,规范文明执法,当晚查处一起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夜查行动初显成效。


当晚21时36分许,大队长王林带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收费站设卡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一辆川L牌照的红色现代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执勤民警拦截后按照规定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在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发现驾驶员面对民警时显得不自然,有一些不知所措,且仅出示了车辆的行驶证。民警多次询问驾驶员的驾驶证时,驾驶员谎称自己的驾驶证没有携带。随后民警通过人脸识别在查验驾驶员吴某某的身份信息后,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吴某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铁的证据面前,吴某某坦诚自己没有取得驾驶证,并称自己是井研县人,以前曾报名参加过驾考,但未考过,当晚与朋友在峨眉山市吃晚饭,因为朋友喝了酒不能开车,他认为以前自己在工地上向别人学过开车,驾驶技术还不错,便自告奋勇驾车回乐山。民警在了解这些情况后,对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引发的危害后果。民警认真严肃的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告诫他们一定要多学法守法,不可掉以轻心,否则将会害人害己。随后,民警对吴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吴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内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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