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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无视信号灯行驶,酿事故
2018/7/26 16:16:3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黄楠虎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四川讯:7月25日中午11时58分许,江油的孙女士驾驶轿车行驶至马路湾十字路口,因前方绿灯孙女士正常行驶通过路口,突然从左侧横穿出一辆飞快驶来的电动车窜了出来,突然出现的电动车,让孙女士始料不及,直接将电动车撞翻在地。

据轿车驾驶人孙女士称,当时她驾驶轿车从绵阳方向往平武方向行驶,当走到江油市马路湾路口时,因前方道路是绿灯,左右两侧的车辆都在等信号灯通信,她驾驶轿车继续向前行驶,在进入路口时,突然一辆电动车飞快的冒了出来,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直接撞到那辆电动车,旁边车道直行的一辆白色轿车也差点从被撞人身上碾压过去。下车后,她发现原来驾驶电动车的是一位中年妇女,看着伤者痛苦的表情,于是报了警并联系了救护车。经医院检查,电动车驾驶人王某某手部受伤、暂无生命危险。

事后,交警通过调取了孙女士的行车记录仪,通过视频证实,小车驾驶员孙女士确实在直行车道上正常行驶,在进入十字路口时,一辆电动车突然从左侧骑了出来,直接与轿车发生碰撞。通过慢镜头回放发现,电动车是从含增镇方向往涪江一桥方向行驶(与孙女士交叉行驶),此时电动车行驶方向应该是红灯,而且还有很多车辆正在停车等待放行。

受理该案件的交警介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应遵守交通规则,在行至信号灯路段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此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王某某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是造成交通事故主要成因,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