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交通一线

清明假期无证驾驶“任性”开车使不得!

2020/4/9 10:05:02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诗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诗涛):清明小长假,时值春暖花开,返乡祭奠祭扫,旅游踏青的人增多,再加之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雅康高速车流量猛增。知法、懂法、守法这是我们每位公民的分内事,可偏偏就有“逆袭”的,“爱谁谁”我就是我,就是这么任性。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按照分局统一安排部署,紧盯重点车辆,紧抓重要节点,严把重要关口,集中优势警力严查重点违法行为。


2020年4月5日20时许,大队康定警务区在康定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夜查统一行动时,20时55分许,接雅康高速“五岗合一”联合指挥中心指令:一辆车牌号为渝G1**62的白色现代牌小型轿车在雅康高速雅安往康定方向泸定隧道内超速行驶。接到指令后,21时15分许,民警在康定收费站将该车拦截。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驾驶员古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古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古某支支吾吾、神色慌张,并谎称自己驾驶证忘带了。随后民警通过移动终端人脸识别系统查询其信息,发现古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古某不再狡辩,承认自己根本没有驾照。经查,当晚18时许,驾驶员古某一行三人从成都驾车出发准备回德格县,心想正值清明假期,高速公路又可以免费通行,而且又是晚上,不会有高速公安检查,以为能“蒙混过关”,熟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结果刚到康定收费站就被高速公安抓了个现形。

窗体顶端

民警对驾驶员古某这一无知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的告诉其超速、无证驾驶的危害性,驾驶员古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后悔不已。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出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古某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超速、无证驾驶危害大,侥幸心理不可取。为了家人和自己的健康,财产安全,谨慎驾车。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引以为戒,持证上路,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