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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结婚戒指的背包遗失,大亚湾民警5小时快速帮助寻回
2020/4/9 15:54:4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黄海旋 何星明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黄海旋 何星明):“方警官,谢谢你们帮我找回背包。”
“背包里面的结婚戒指对我来说,真的太重要了。太感谢你们了。”
2020年4月7日上午,家住广东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道某小区的黄女士将一面写着“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送到大亚湾区公安局新西派出所,交到民警方震创等人手上,并再三表示感谢。
4月3日上午10时许,新西派出所值班民警方震创接到黄女士的报警称,其在大亚湾区西区街道某小区丢失了一个黑色背包,背包里有身份证、结婚戒指和少许现金等物品。电话那头的报警人黄女士情绪很激动。
获悉警情后,民警方震创、辅警谢立浩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一边安抚报警人黄女士的情绪,一边了解详细情况,经了解,报警人黄女士刚刚骑自行车回家,当时黑色背包放置在自行车后面,但是回到家后,才发现放在自行车后面的黑色背包不见了,不知道遗失在什么地方。
随后,民警方震创等人通过对报警人黄女士回家路线进行分析研判,初步确定了黄女士是在途经的天桥底下时,不小心遗失该黑色背包,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背包随后被一名身穿黑色衣裤的中年男子捡走了。
民警方震创、辅警谢立浩利用驻村联络群,经过多方走访追踪,于当天下午15时,找到了该名捡到黑色背包的男子,并对该男子进行法律宣讲。在民警的教育下,该男子意识到自己险酿成大祸,表示自己确实捡到这个黑色背包,便迅速将捡来的该黑色背包原封不动地交到民警方震创等人手上。经检查,黑色背包内物品无一遗失。
“背包里面的结婚戒指对我来说,真的太重要了。太感谢你们了。”报警人黄女士对新西派出所民警闻警即动、初心为民的工作责任心表示再三感谢,也对自己的疏忽大意致歉。
“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人民警察为人民。”民警方震创说。
警方提醒:
1.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出门在外,除了要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外,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因粗心大意造成巨大损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则构成侵占罪,将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民在捡到遗失物品后,如无法归还失主或联系不到失主,应及时交给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若是捡到财物且拒不归还,将会涉嫌侵占他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