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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坚持证据拒和稀泥——向“碰瓷式”索赔说不

2020/4/23 10:16:1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姜凯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 姜凯涛):

近年来,诸多高龄老人因琐事

和他人起纠纷后宣称身体不适,

以此向对方索要高额医疗费用赔偿,

这类新闻不断见诸于媒体,

这种“碰瓷式索赔”的事件,

让人们直呼老人惹不起,碰不起。

近日,石泉法院饶峰法庭

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

坚持以证据定是非的原则,

顶住当事人纠缠信访的压力,

做出了公正判决,

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原告吴某是年过六旬的五保户,体弱多病。

2019年底,吴某将玉米晾晒在楼道上,

邻居颜某路过踩踏了这些玉米粒,

吴某随即拉扯颜某并与其发生争执。

颜某在争执中用拳头击打吴某胸部,

吴某随即报警,

派出所对颜某做出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

吴某以自己被颜某殴打受伤为由,

住院治疗近10日,产生医疗费5000余元。

并于2020年1月向石泉法院饶峰法庭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颜某赔偿其住院产生的

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

法庭在受理此案后,

依法向被告颜某送达传票,

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

希望其正确对待,积极应诉。

庭审时颜某因急于外出务工未到庭应诉,

法庭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承办法官对原告吴某出示的

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等证据依法进行了审查。

原告的医学诊断证明记载原告病情: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稳定性心绞痛型、心功能Ⅲ级、尘肺贰期、

腰椎间盘突出症、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等情况,

并且,原告未提交住院医疗费发票等证据。

承办法官以此认定原告在医院治疗的疾病

不是因打架所受的伤。

法官在调查时还发现,

原告吴某曾多次借故

与他人发生争执后宣称身体不适,

故意住院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在当地已是“声名远播”,人人敬而远之。

最终,为了维护公序良俗,

也为了维护公平正义,

承办法官作出不予支持的最终认定,

并依法判决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吴某表示不服,但并未上诉,

而是多次到法庭哭闹要求改判,

吴某哭闹撒泼严重干扰审判办公秩序,

承办法官对其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并严词拒绝了其无理要求。

截至目前,本案已经生效,

吴某也不再对此进行申诉信访。

石法君曰

在很多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虽然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住院是被被告殴打所致,但因为原告为老年人或贫困户,往往会通过纠缠撒泼、信访等方式对办案法官施压,因此在过去很多类似案例中,或多或少判决或调解被告赔偿原告部分损失,以此来确保原告息事宁人。这种和稀泥的执法方式,在网络资讯愈发发达的今天,越来越被广大群众所反对,也让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责任制的不断落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越来越注重以证据为先,以公正为追求,并且受到的不必要干扰和压力也越来越轻,一些老人抱着那种“我老我有理”、“我穷我有理”的观念死缠烂打、碰瓷式索赔,将越来越得不到司法机关的支持,也往往会自吞苦果。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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