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司法
悄无声息侵占林地,毁林种参惨遭刑罚
2020/4/30 10:19:3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王旭光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本,是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然而,由于毁林开荒成本低、收入高、见效快,使得一些人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置法律于不顾,动了毁林开荒的“歪脑筋”,打起了非法增收的“小算盘”。
眼见近几年人参产业收入颇丰,吉林省通化县赵某伙同好友刘某、黄某两人在其村屯承包的集体林地内,毁坏原有林地植被,开垦种植人参。可惜好景不长,当地林业站在一次巡查工作中及时发现了异样,随即展开了调查,很快三人便被通化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悉,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雇佣被告人刘某、黄某在其村屯后山承包的县级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内,开垦林地种植人参,致使林地原有植被遭受严重破坏,被开垦面积达7.3亩。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非法占用土地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刘某和黄某因两人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处罚金1000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地上的植被一旦被破坏,其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大气等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功能就会被减弱甚至彻底丧失,而且难以恢复或者根本无法恢复。不法分子因为蝇头小利不顾社会和自然环境,为个人家庭乃至国家难以可持续发展都造成不可估量的惨重损失。
森林资源不仅仅是我们当代人共同的资源,更是为子孙后代留下的“巨额财富”!保护林地对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不单单是涉及国家的发展与建设,更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