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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犯罪团伙残忍弄伤他人伪造伤情恶意制造诈骗……

2020/5/11 15:41:4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年轻的小廖醒来后觉得头晕眼花,右手剧痛,手臂上有血印,还有很整齐的轮胎印记......

看似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实际却是一犯罪团伙为实施诈骗,残忍弄伤他人伪造伤情恶意制造的。日前,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远、陈某文等6人团伙“碰瓷”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盗窃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处罚金一万元到两万元不等。

▲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碰瓷”团伙的大戏究竟如何上演又是怎么逼人就范的?

夜深了,无所事事的小廖正在网吧里打游戏,突然有个中年男子拍了拍他的背,示意他暂停游戏出去聊聊。“小伙子,做什么工作的?我这有个临时的活儿,价格不错的,你要不要干?”中年男子把小廖带到一个大排档,不仅请他吃饭还要给他介绍工作。竟有这种好事?年纪轻轻的小廖没多想就答应了。

然而,好工作没等到,等来的却是一场惨痛的教训。小廖被人逼着吸食了麻药,昏迷中被打断了右臂,“醒来后觉得头晕眼花,右手剧痛,手臂上有血印,还有很整齐的轮胎印记,沙发上坐着人看着我。”原来,那个中年男子所谓的工作,就是弄伤自己去路上“碰瓷”。身份证被人拿走了,身上有伤的他只能听任摆布。

这天,天刚蒙蒙亮,小廖就被人安排在了南山区留仙洞附近的一个路口,等待“鱼儿”上钩。一开始小廖还有些担心,万一拙劣的演技被人识破报警了怎么办?可其他人早就屡试不爽、驾轻就熟,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来了,来了,不远处有人骑了辆电动三轮车朝这边来了。他们按照预先的安排,右臂受伤的小廖负责躺在地上装作被撞,其他人负责把车主截住索要赔偿。果不其然,三轮车车主被这帮人弄懵了,和他们一起把躺在地上的小廖送去了医院。为成功拿到赔偿,其他几个人假装好意向车主提出了私了的要求,还吓唬车主要是报警的话,不仅电动三轮车会被扣押,连人都会被拘留。将信将疑的车主支付了赔偿,但最终还是报了警。

至此,朱某远、陈某文等人组成的“碰瓷”团伙才真正浮出水面。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多次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流窜作案,他们以挣大钱为诱饵,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入伙,并残忍将其弄伤,专门在凌晨时分找仅有一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车主实施犯罪。

该团伙在作案时,一般由伤者和三四名成员出面,守在偏僻的路段,故意碰撞或强行拦截三轮车,制造成员受伤的假象。在这样一个理想的假摔后,他们会向车主提出前往医院,并要求赔偿。如果遇到不愿出钱私了的车主,该团伙就会对车主进行恐吓威胁,甚至还会冒充警察身份进行电话调解,迫使三轮车车主交出几千到几万不等的赔偿金额。

经查明,该犯罪团伙为实施“碰瓷”诈骗,将多名年轻人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身体伤害,致三人轻伤一级,两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通过“碰瓷”行为诈骗三轮车车主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此外,该团伙成员还结伙偷盗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断了右臂的小廖,并不是这场“碰瓷”风云的唯一主角,还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年轻人,经不住哄骗和金钱的诱惑参与其中,甚至有人因此而终身残疾。

天上不会掉馅饼,找工作须通过正规、合法途径。“碰瓷”骗钱,终将“碰壁”,涉世未深不是犯罪的理由,年纪尚小也不是逃避后果的借口,遵纪守法、踏实做事才是正道。

深圳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面对可能是“碰瓷”的情况,不要草草给钱了事,要及时防范,迅速报警,等待核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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