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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聚餐多,千万别酒驾!高速公安春节期间连续査获三起酒驾

2021/2/18 11:19:0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徐思瑞

本网讯 (李佳芳 通讯员 徐思瑞)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的频率不断增加,饭桌上难免推杯换盏。然而,还是有个别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趁着酒劲驾车上路。春节假期期间,四川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六大队连续查处三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月15日16时许,六大队东坡警组民警在东坡收费站开展日常例行检查时,刘某驾驶车牌号为川ZP***8的小型轿车从站口下站,执勤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査,一打开车门就能闻到一股酒气,经过酒精检测,驾驶员刘某酒精含量为71.2mg/ml,已经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当日22时,东坡警组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东坡站开展统一夜査行动时,又査处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测试结果为30mg/ml。


2月17日14时30分,执勤民警在东坡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为川AO***5的小型汽车检时,发现驾驶员胡某某满脸通红、神色紧张,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69mg/m,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民警分别对三名驾驶员询问后得知,他们都是在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的同时又喝了酒,心里想着新年春节交警应该不会出来检查,于是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民警对三名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酒后驾驶行为存在的危害性,使其真正认知到酒驾的严重性,三位驾驶员均对检结果无异议表示不该酒后驾驶车辆上路,现在悔不当初。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程某、胡某某分别处以罚款19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高速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节假日期间,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以身试法。对于酒、醉驾行为公安部门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发现的酒、醉驾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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