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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调研组调研海北州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2018/8/9 9:52:1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杨玉山 张毓全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青海讯(杨玉山 张毓全):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基层处调研组一行三人,先后深入海北州4县12个司法所、8个村级社区调委会和3个“个人调解室”,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调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调研结束,在海晏县司法局召开了全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反馈会议,海北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柳万青、基层工作指导科负责人和海晏县司法局部分人员参加。调研组对海北州主抓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海北州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各县司法所全部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模式,30个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程度高,基层基础设施完善,司法所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司法所九项业务职能有效履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三项工作经费充足保障;二是各地创新亮点增多,不断引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打造个人特色调解室的独特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如门源的“老马调解室”、“夕阳红调解室”和“365调解室”,海晏的“六和调解室”和“常顺调解室”;三是人民调解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初显成效。如门源“法德大舞台”、巡回模拟法庭、以眉户戏、快板和宴席曲与法理情结合的表演形式,抓好调解文化与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相融合。




但调研过程中,发现海北州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如个别司法所长履职能力不强,懈怠意识严重,对新任司法所长培训不到位;个别司法所业务用房年久失修、破损现象普遍、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村居调委会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水平不高、司法所长指导工作不力和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协会建设滞后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在反馈意见时要求:一要贯彻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意见》,通过多种渠道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行政业务有人抓、能干好。二要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安排适当资金对破损司法所分批进行维修;三要加大对司法所长及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四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加大对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五要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建设,今明两年年底前分别成立州人民调解协会和实现县级人民调解协会全覆盖;六要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七要指导各司法所加大对“青小律”和“12348法网”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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