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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 全国首宗“卡密”洗钱案……

2021/8/30 10:02:55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本网讯(李佳芳)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还严重危害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好老百姓“钱袋子”的安全,深检君开辟“全民反诈”栏目,介绍检察机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帮助大家提高防范意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惩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铜墙铁壁。

电话卡密是卡号和密码的简称,是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发行的固定面值储值卡,现今商家售卖的不再是实体储值卡,而是卡上的“卡密”,不少犯罪嫌疑人通过高买低卖“卡密”的方式把诈骗得来的钱财迅速洗白。

这是全国首宗“卡密”洗钱案。为有效打击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洗钱”的犯罪产业链,检察机关充分延伸社会管理职能,对相关电信运营商等释法说理,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使得电信运营商及各大电商平台的卡密销售得以及时有效规范,商家设定单次限购买数量,及时关闭加价销售的店铺和回收平台,有效引导商家合法销售电话储值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人谢某斌等人在福建省龙岩市适中镇利用购买来的公民信息,远程租用服务器,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在某银行旧版个人网银进行破解客户账户密码的犯罪活动,成功登陆3.8万个账户,后又冒充银行客服拨打受害人电话,以提升信用卡额度方式诈骗他人财物。被告人使用改号软件,冒充银行客服拨打受害人电话,称受害人为优质信用卡客户,可以申请贷款,如果受害人同意,就帮忙开通功能。但要测试受害人的信用额度和还款能力,需转一笔钱到受害人绑定的借记卡账户(此时被告人已经登录了被害人的网上银行,并且申请了一笔贷款到被害人信用卡的绑定借记卡内,被害人并不知情,误以为确实是测试款),但十分钟之内要还回银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的手机验证码将申请的贷款转到被告人的一级卡内。

2018年3月起,该诈骗团伙以网购退款、快递丢失等为由,向被害人发送二维码,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诈骗被害人财物至被告人的一级卡内。

已查明诈骗金额人民币404万余元。诈骗行为实施成功后,被告人将钱迅速转入洗钱“水房”提供的二级银行卡账户。水房又立即将赃款通过支付宝在网上购买移动充值卡的“卡密”,然后将获取到的卡密转手低价出售,达到洗钱的目的。

经深圳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等判处被告人谢某斌等人八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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