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帽盔山派出所民警联合治安支队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民警在辖区养犬较多的小区物业和派出所门前悬挂横幅标语,并向辖区群众宣讲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行为规范及法律法规,通过流浪犬伤人、养犬引发的治安纠纷等实例讲述了文明养犬的重要性,要求辖区群众要“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规范养犬。(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上一篇:大“彭”一日同“枫”起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彭山路派出所创建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下一篇:赞!宽甸民警帮群众找回手机仅用2小时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