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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为逃避电子眼抓拍有牌不挂藏尾箱男子被记12分

2021/9/8 9:44:00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 为了逃避电子眼抓拍,云南昭通一男子故意不挂号牌上高速被查还狡辩,后备箱里露了马脚,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9月6日10时21分许,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奥迪小型汽车前后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遂拦下该车进行检查。民警询问驾车男子为何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他支支吾吾,眼神游离不定,不敢直视民警的眼睛,对民警辩称“自己刚买的新车,还未申领到号牌。”民警要求男子出示驾驶证和临时号牌时,他说走得匆忙,临时号牌忘在家里了。民警通过网上核查男子信息,发现与男子所说有出入,该车号牌应该已经领到手,认为此举存在问题,便要求驾驶人高某某打开该车后备箱作进一步检查。高某某极不情愿地打开后备箱之后,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后在其后备箱里发现了一副云CLF7××的机动车号牌。在事实证据面前,高某某承认了未按规定悬挂正式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事实。据了解,驾驶人高某某为了逃避高速公路电子眼抓拍,今天从成都到乐山时,为了逃避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眼抓拍,便心怀侥幸将申领的号牌放在后备箱,当遇到民警检查时,本想编个理由蒙混过关,最终露馅。高某某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民警对高某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其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所带来的危害,使其认识到了实施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依据法律法规,对高某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将受到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新车购买后要及时上牌,未上牌且无临时号牌不得上路行驶。车辆一旦上牌,临时号牌即作废。未上牌的车辆,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事故隐患,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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