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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看看喝酒开车的下场!

2021/12/2 10:55:5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刘玉凤


本网讯(徐庆涛 刘玉凤) 人人皆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有些驾驶员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结果被依法制裁。

2021年11月29日下午,旬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回顾

旬阳一男子李某酒后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回家,当车行至江南路时,其所驾驶的车辆撞向对向行驶的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致使李某受伤,程某车辆受损。事发后,李某被送至旬阳市医院治疗并抽取血液,经检验鉴定:李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02.5mg/100ml,属醉酒驾驶。事后,李某赔偿程某损失5000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本案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以后再也不酒后开车。

法官寄语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年关将至,亲朋好友相聚,难免喝点儿小酒联络感情,增进友情。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告定要牢记心间,因为一旦酒驾,成本可能是巨大的,不仅自身面临刑事处罚,让亲人为其犯罪行为承受巨大的负担和影响,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切莫心存侥幸,以免最终落得个名利双失的局面!(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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