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法院司法

旬阳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的温馨提示

2021/12/24 10:27:0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康贤莉

本网讯(徐庆涛 康贤莉) 根据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群众聚集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保证诉讼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旬阳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及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进行立案、诉前调解、申请保全、申诉信访等诉讼事宜。


1.网上立案:请登录陕西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网上立案材料要求(1)扫描或拍摄的材料要求清晰、平整、无杂物、200dpi以上;(2)不要出现与案件无关的物品、物镜;(3)扫描后的影像、拍摄的图片不得出现卷边、扭曲、黑边、翻页折角、黑色阴影;(4)阅读方向正确,即文字是横向的须横向上传,文字是竖向的须竖向上传。2.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瑞莲路30号),邮编725700,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3. 旁听案件庭审建议登陆中国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点击“法院导航”-选择“旬阳县人民法院”-输入案号或法官名,即可观看庭审直播或录播。


4.倡导线上调解解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调解”在线申请调解纠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申请保全联系电话:0915-7200582(诉前调解、申请保全)、0915-7221275(司法确认)。


5.诉讼服务热线: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诉讼交费、退费等请拨打旬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电话进行咨询(0915-7200582(立案窗口))。


6.电话和邮政信访:请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拨打旬阳法院信访接待电话0915-7221261,或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旬阳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瑞莲路30号),邮编7257000,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信访”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二、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前往我院线下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以下防疫规定

1. 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在安检处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并登记联系方式。核酸报告显示异常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访者,请主动申报、暂缓来访,对健康码为绿色、但是行程码带“*”的一律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入院。2. 有一旦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2℃)、干咳、咽痛等症状的,请暂缓来访,并立即到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3. 来院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来院开庭的,请在庭审开始前10分钟到达即可,不要过早滞留在审判公共区域;来院开展其他诉讼活动的,请尽量选择错峰时段到院办理,以避免人员过于聚集。4.若有身体不适者,应及时向值班法警或其他干警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或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依法从重处罚

我院将严格遵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开展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网络查控财物力度,积极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运用移动微法院等形式与当事人进行信息互动,确保执行工作透明度,但财产保全、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查找控制等工作仍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被执行人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形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 请及时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不便 敬请理解和支持!(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