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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金腊月护民生丨丨女孩竟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却是何故?

2022/1/29 9:48:5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赵总禄 计婷


本网讯(徐庆涛 赵总禄 计婷) 父母离婚十年女孩小程跟随母亲生活随着物价逐年增高抚养费不够维持生计女孩小程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增加抚养费这该如何是好?

旬阳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受理这起抚养纠纷案后,通知被告老程领取相关应诉材料之时,充分听取了被告的辩解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庭前调解。

被告老程与原告小程的母亲十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原告小程随母亲生活,父亲老程每月支付抚养费600.00元。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加之小程即将面临高三,每月600.00元的抚养费已不足以支付小程的生活、学习、医疗等费用,协商未果后,小程诉至法院。

基于原、被告父女感情基础尚好,只是沟通方式欠缺,且被告老程也同意增加抚养费用,只是在数额上双方一直未达成共识。于是承办法官望闻问切,对症下药,首先依据《民法典》向其告知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将法律规定说明白,讲透彻。再将小程生活开支每一项列清楚,算仔细,得到了在场当事人的认可后,被告老程才知道抚养一个孩子的实际开支后,表示对原告所诉无异议。

最后,承办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小程的父母进行了思想教育,并提出了虽然父母已离异,但应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更要呵护即将高考的小程的身心健康。

老程当庭表示,同意原告小程的诉请,并在高考结束后接小程与其共同生活,弥补多年的亏欠。

近年来,旬阳法院在涉未成年案件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审理中不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情感、伦理关系的调整与修复,将法律规定的刚性和家事亲情的柔性相结合,通过庭前沟通、诉中调解及案件回访等途径,情理法交融,及时妥善处理纠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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