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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发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履责

2022/2/25 10:23:3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李刚

本网讯(李佳芳 李刚 通讯员 钱薇伽) 近日,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袁某某犯抢劫罪的案件中,向该案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被告人袁某某系未成年人,伙同他人抢劫受害人尹某的手机。武侯法院依法判决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袁某某自幼父母离异,从小跟随外祖母生活长大,外祖母去世后才跟随其母亲生活。母亲平时忙于生计,对袁某某身心关爱不够。袁某某完成义务教育后没有继续学业,交友不慎,最终一时冲动实施了犯罪行为。

庭审中,袁某某对自己犯下的错误非常悔恨,泣不成声。宣判后,袁某某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会认真改造。

宣判后,法官会同特别邀请的家事调查员、社会关扶员,向袁某某的母亲发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向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袁某某的母亲进行了教育。法官告诉袁某某的母亲,每一个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孩子,更是国家的孩子,父母要重视孩子的身心健康,才能让孩子更加茁壮成长。法院向她发送《教育保护令》,就是从法律角度,督促、帮助她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责任。法官希望袁某某的母亲自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反省自身在子女教育上存在的问题,注重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实际经历,与子女真诚平等地交流,通过建立良好的母女关系,帮助袁某某重新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官还告诉袁某某的母亲,在袁某某改造期间,她一定要持续关心、关爱袁某某的身心健康,通过书信和会见等方式,鼓励袁某某认识错误、积极改造,让袁某某感受家庭的温暖和包容,帮助袁某某更好地回归社会。

听了法官的话,袁某某的母亲流下眼泪。她说,平时自己忙于工作,忽略对孩子心理的关心,是她的失职。随后,她主动签署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承诺书》,并向法官保证,她一定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帮助袁某某认真改造,保证袁某某健康地成长。

武侯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形成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特有的圆桌审判制。

同时,武侯法院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法官多次走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将法律知识送到学生手中。学校还聘请法官为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举办法治宣传活动,让在校未成年人树立起懂法守法的良好观念。

近年来,武侯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多次获得荣誉和表彰,被评为2017年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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