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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拒不配合执行 请移步看守所!!

2022/3/14 15:51:3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周高新

拒不配合执行?


本网讯(徐庆涛 周高新) 3月8日,旬阳法院执行局对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送入看守所,让他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得从这个案件说起......

案情回顾

2013年10月8日,王某以开矿资金周转为由,向秦某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偿还了部分利息,却一直未偿还本金。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秦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自觉履行,秦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王某随身携带其亲属银行卡,该卡由王某支配使用,卡内交易记录显示有近期有多笔支付流水,且数额较大。面对执行干警的调查,王某不但态度恶劣,而且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经多次说服教育,王某仍不思悔改。最终依法作出对王某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戒。

执行法官寄语

被执行人自觉到人民法院履行义务才是正途,若不能一次性履行义务,可以和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切莫挑战法律权威,无视法律规定。(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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