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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家门口的巡回法庭!

2022/5/25 17:01:49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李欣


本网讯(徐庆涛 李欣) 上门送达、上门调解,只要人民群众有困难、有需要,法院干警就会尽可能地为您提供司法便利!这不,家住旬阳市吕河镇李家沟村的李某就享受了一次法院干警上门的司法服务。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3日被告吴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吕平路方向行驶,因停车下人与对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者李某及摩托车上承载的夏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案件办理】

2022年5月6日,原告夏某对被告人吴某及李某提起诉讼。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由于交通事故致伤,现仍卧床不起。为贯彻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我院高新法庭上门送达应诉材料,及时与村组沟通,因地制宜,定于2022年5月19日前往被告人李某所在村组展开一场庭审活动。


庭审前,法庭干警来到被告所在村委会中,利用办公桌椅布置了一个庄严的法庭,原告和被告均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各自提出诉辩主张,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法定环节,法官就案件事实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双方当事人在巡回法庭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法官就案涉法律关系裁判规则进行了释明,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司法权利。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结事了。

巡回法庭是走出法庭、深入到群众当中去的一种体现司法温度的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便民和宣传教育作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不但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还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此种审判方式既解决了当事人的烦心事、揪心事,同时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收获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点赞,更使群众在“零距离”办案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和温情。(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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