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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诉讼保全+庭前调解” 优化营商环境有妙招

2022/5/30 10:21:0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贺珍珍


本网讯(徐庆涛 贺珍珍) “真没想到我们企业这个90多万的案子,这么顺利就解决了,太感谢高新法庭了!”近日,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通过诉讼保全+诉前调解模式,快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促进40万元合同标的当庭履行,原告旬阳县某混凝土公司对高新法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举措赞叹不已。


案情回顾

2019年11月,原告旬阳县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用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具体的价格、供应方式及结算付款办法、违约责任等。截止2020年11月29日,被告应付原告货款717220.00元,在向原告支付210000.00元后,仍有507220.00元未支付。后被告又于2021年1月27日从原告处购进价格为266070.00元的商用混凝土,连带前期欠付的货款,被告共拖欠原告货款773290.00元。由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高新法庭,要求被告支付欠付货款及利息共计971141.19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效率高 主动和解促履行高新法庭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查阅案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该案属于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案件,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帮企业追回欠款,高新法庭迅速行动,对原告申请诉讼保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后立即制作保全裁定书,当日便冻结了被告公司银行账户。“沉默”多日的被告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先履行40万元欠款,希望法院尽快解除保全措施,为公司账户解封。有效沟通解矛盾 快封快解促运转考虑到该案企业涉及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且原被告矛盾冲突不大,被告也有积极履行欠款的意向,法官趁热打铁,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力求进一步明确还款金额和期限。于是,高新法庭干警加班加点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一方面告知被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被申请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另一方面,告知原告,被告在账户冻结后第一时间要求履行部分欠款,拿出了积极调解的诚意,要充分考虑被告现阶段的履行能力,酌情对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调整。经过释法明理,双方约定被告于2022年5月20日向原告支付40万元,剩余欠款于5月31日前支付完毕。


言而有信护营商 案结事了促和谐尽管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本案也通过调解结案了,但承办法官深知只有所有欠款按约履行到位,才算是“事了”,才是真正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民营企业的难题。因此,在协议期限到达之前,承办法官仍没有放松对协议尾款的监督与催促,加强与被告代理人的联系和沟通,询问公司款项回收进度。至此,在双方企业的互谅互让、诚信合作下,这起标的款9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开庭前顺利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约定未来将继续合作,共谋发展。 法官有话说

财产保全,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债务人的与债务相当部分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性措施,防止债务人进行转移,最终保障债权实现。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也可以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还可以在判决作出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财产保全,在程序阶段转换上也非常便捷和具有延续性,是非常好的避免“执行难”的法律手段。(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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