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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保安拿着伪造的判决书找公司要赔偿金
2018/8/28 17:36:3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深圳讯(李佳芳):赵大叔是深圳某公司的一名保安,在该公司工作了五六年之后,2016年被公司辞退了,为此,赵大叔向公司提出解约赔偿金,并先后经过了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还向高级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2018年4月的一天,已经59岁了的赵大叔,拿着法院的再审判决书,到公司要求按判决内容支付赔偿金30378元。接下来,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公司报警了,于是,赵大叔就被抓了。
是不是很意外?先别急,真相来了。

原来,赵大叔在公司做保安期间,由于还兼职其它工作,导致上班时间经常打瞌睡,公司领导对其多次面谈后仍没有改正,于是2016年8月,公司就将赵大叔辞退了。赵大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他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30378元。
结果经过了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公司应依法退还赵大叔入职押金及剩余工资1424元,赵大叔的其它诉讼请求都被驳回了。赵大叔又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予以了维持。公司已按照生效判决将1424元支付给了赵大叔。可赵大叔又向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之后高级法院又驳回了他的再审。
拿到驳回再审裁定的赵大叔很是郁闷,这时,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大胆的惊人的主意。
他来到天桥下,找到了一名办假证的男子,让他按照他收到的高级法院驳回再审裁定的相关内容及公章等,伪造一份假的判决书,判决内容也改成:判定公司赔偿其30378元,并强制执行。
然后,赵大叔就拿着他这份伪造的判决书,“理直气壮”的找到公司,吵着要求按判决内容支付赔偿金。可是,这份假判决书由于错漏百出,被公司识破,并报警处理。在警察的讯问之下,赵大叔才不得不如实供认了找人伪造判决书的相关事实。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已以涉嫌诈骗罪,对赵大叔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对此解释说,赵某伪造高级法院的判决书,欲骗取公司人民币30378元,其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伪造行为属于行为、骗取赔偿款是目的,因而属于刑法上的“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理。虽然赵某因被公司识破而未能成功骗取赔偿金,但这属于犯罪未遂,同样已经涉嫌犯罪。
其实,笔者也深深的觉得,赵大叔也很不容易,这么大年纪,身体也不太好,还在外打工,做保安就已经很辛苦,他还出去做兼职,不是家庭真的经济困难,谁愿意如此折腾自己啊。
可是,纵有很多理由,你也不能伪造法院的判决书,到公司去索要不属于你的赔偿金,那已经涉嫌犯罪了啊。

当然,任何一个劳动者被单位辞退,如果认为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你去仲裁、你去起诉、你去上诉,这都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如果你还是不服法院的生效判决,你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你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等,都是你的法律救济途径。但任何时候都要记住,法律问题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