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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广东龙门交警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违法行为

2022/7/18 9:00:5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李思雅 刘颖怡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李思雅 刘颖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有序。7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在平陵辖区黄沙路段设卡执勤,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牌无证、疲劳、违规行驶等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1时许,执勤民警对一辆粤L牌照的白色货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潘某神态十分紧张,说话支支吾吾,民警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该驾驶员行为十分可疑,一检查,发现车上装载了数十个满装液化石油气气罐。液化石油气属危险化学品,潘某除了驾驶证和行驶证,无法出示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于是执勤民警示意其下车接受进一步调查。


危险化学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运输过程存在巨大的危险性,稍不注意可能会造成巨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执勤民警通过向该驾驶员详细讲解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说明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最终,该车驾驶员承认了其无证押运的违规运输行为。现该案件已移交至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办理。


龙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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