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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胆大偷车 酒醒害怕投案

2022/9/6 13:59:34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顺

本网讯 8月底的一天,张某在刑事强制措施文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因酒后一时贪念,却要给一生抹上污点,他不由得悔恨交加。


事情起因在8月中旬,那天晚上7时许,张某在丹东元宝区六道口一饭店吃饭喝酒,之后晕晕乎乎的往家走,行至某商场楼下时,发现一辆电动车停在楼下,周围无人,“咦?!钥匙在车上……”张某顿时起了贪念,见财起意,想将车子骑走据为己有,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壮起胆量,骑上车飞快离开了现场。

十几分钟后,车主小王从楼上下来,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当即报警。辽宁丹东元宝分局六道口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调取监控,发现了张某偷车的过程。时值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嫌疑人明目张胆的盗窃行为,让民警们下定决心,一定要抓到他!因盗窃时张某戴着口罩,无法确定身份,民警只能通过视频监控和实地摸排相结合的方法,一点点的向嫌疑人居住地靠近,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查到了张某居住的小区。第二日,已经醒酒的张某发现小区里出现了警车和民警,做贼心虚的他害怕的躲了起来,民警在小区里逐楼逐户摸排,张某感觉惶惶不可终日,心里知道这一关肯定躲不过去了,最终迫于警方的不懈工作,以及自己越来越大的心理压力,他选择了向警方投案自首。民警带着他起获藏于隐蔽处的电动车,之后将他带到了派出所,张某向民警如实供述了偷车的经过,当问及偷车的目的时,他后悔不跌:“咳,当时喝多了,就想着把车偷了以后留着自己骑,没想到警察这么快便找来了!”最后他不由得感叹,这真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啊!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某因涉嫌盗窃,虽有投案自首情节,但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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