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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两年大盘点

2018/9/5 13:56:5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深圳讯(李佳芳):当前,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以深圳法院为例,2015年、2016年、2017年收案分别达到28.6万件、34.1万件、44.9万件。面对飞速增长的案件,深圳法院以改革思维全面提升司法供给能力。自2016年起,在全国法院率先系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基本形成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全市法院的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亦从2015年的217件提升到2017年的408件。

下面,就带您详细看一下深圳法院在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方面的妙招和成效。

一、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六大招

(一)全面推进改革,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在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业务领域,在一审、二审各层级,区分简单、普通、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法官、业务庭普通法官、院庭长审理,改变繁简混杂的旧模式,实行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立足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实行执行案件纵向分流,依托深圳法院“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和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对执行案件进行“漏斗式”过滤,立案时全部交由快执团队先行“五查”,进行首次分流,再根据财产变现周期长短和难易程度,进行二次分流。

(二)明确繁简标准,智能化分流。制定《简单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复杂疑难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建立“案由+要素”智能识别模式。对一审案件依据案由、标的和诉状字数三个核心要素,对二审案件依据案由、标的、主体、审限和诉状字数五个核心要素,由系统自动识别、分案。经过不断完善,一审案件自动识别准确率超过70%,二审案件超过90%,辅以必要的人工甄选,确保案件准确分流。

(三)组建专业团队,速裁案件集中办理。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专门的速裁庭或速裁中心,共组建速裁快执团队105个,配备法官166人,占全市法官的18.8%。在人力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为速裁快执团队配齐配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目前速裁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配比达到1:2.8。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同期57.9%的案件,司法办案质效显著提升,为应对快速上升的收案态势,缓解司法供需矛盾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依法精简程序,缩短简案办理周期。适应简案特点,在办理程序、流程上依法精简、合并,如简化庭前准备程序,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引导当事人缩短举证等期限;推行“门诊式”办案模式,对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实行庭审调查、辩论一并进行,集中审理争议焦点;对简单案件全面推行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文书,促进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抓好院庭长办案,大力推进“繁案精审”。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制定院庭长办案细则,确保复杂案件原则上全部随机分配给院庭长办理,推动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专业化、精细化审理。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主审参审案件超过15万件,光明滑坡事故案、万科宝能股权纠纷案、华为与三星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疑难复杂案件均由院庭长办理。通过确定复杂疑难案件裁判文书说理标准,确保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典型案件、群体性案件、社会舆论关注等案件严格规范审理。通过案例激励机制将精品案件与法官绩效考核奖励相结合,鼓励法官多办精品案。

(六)借力信息技术,增进改革配套协同。开发速裁案件管理系统,从分案、开庭、审限、结案等关键环节实行从点到面、全流程动态监控,确保简案审理依法规范运行,既提效又提质。开发电子卷宗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自动抓取信息生成格式化裁判文书,为法官配备“左看右写”显示屏,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全市法院上诉案件实现网上流转,不再移送纸质卷宗,极大节约卷宗移送时间;盐田法院全面试行无纸化办案,出台《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程》等“1+4”规范体系,探索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速裁模式。开发E键送达平台,法律文书通过系统自动发送邮政EMS系统,系统自动提取送达地址生成邮单,由邮政工作人员直接打印送达,送达信息自动反馈平台。

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三成效

一是司法办案取得“两增两升”效果。2017年,深圳法院结案376913件,较改革前的2015年增长1.1倍;法官人均结案408件,较2015年多结250件,增长1.6倍;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全市法院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45天,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约10天;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在两级法院收案大幅增长、办案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一审判决改判发回重审率较改革前下降0.53个百分点。

二是人民群众获得感逐步提升。通过“简单快办”,当事人迅速拿到裁判结果,催促快办等方面的投诉明显减少,信访投诉率较改革前下降0.13个百分点;通过“普案细审、繁案精审”,司法公正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去年共有12个精品案件入选最高院和省院的典型案例。2016年,这项改革被《南方都市报》评为“深圳市民眼中的百件优秀民生实事”金奖,入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三是改革示范效应明显。2017年6月,深圳两级法院一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市中院在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2018年4月,在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2018年7月,深圳中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深圳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经验被纳入人民法院第二批司法改革案例向全国推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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