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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成功化解侵权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2023/7/5 9:54:1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吴昱彤

本网讯:近日,吉林省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双方返还原物产生矛盾,郭某于2016年7月将位于某村的土地承租给某镇村民徐某,土地其中部分土地为李某所有。租金为60元每亩,租期为6年,所收益为7200元,徐某以现金方式于2016年7月2日付给郭某。郭某一直认为位于某村土地为其所有。但该土地不仅在原集体的老台账中记载为李某所有,且经过2018年的土地确权均确认。郭某将土地私自以自己名义出租,并占有案涉土地拒不归还。经村委会协商无果,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面对面”调解,双方述案情、出示证据,双方当事人均拿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法官进行对比确定土地划分,明确事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 “背对背”调解,法官积极从原、被告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讲明事实依据、阐述利害关系。双方经过考虑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当庭退还李某租赁费,立即将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还李某,双方握手言和。

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该物的纠纷。返还原物包括返还动产和不动产。   长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职能,着力实现便民利民,为当事人减少诉累,最大化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李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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