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广东讯(李佳芳):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海事局宝安海事局原局长张小峰(正处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小峰自2011年1月开始任深圳海事局宝安海事处处长兼大铲海事处处长,2013年5月开始任深圳海事局宝安海事局局长(正处级)。张小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05万元。
责任编辑:齐梓怡
上一篇:【巡视手记】“反套路”察访发现真问题
下一篇:留置共同职务犯罪涉案人员 突破攻守同盟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