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法院司法

冤家宜解不宜结!国庆节刚过,石泉这对积怨多年的表兄弟握手言和!

2018/10/11 12:56:3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向东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向东):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庭长回归法官本位,办案成为常态。国庆节收假第一天早上,石泉法院院长单福东就带着法官助理前往池河镇,现场执行交付了一台挖掘机,案件顺利执结。


齐某与李莫本是表兄弟。齐某早年和人合伙购买了一台挖掘机,2013年3月将自己合伙份额以15.9万元转让给了表哥李某,到期后李某未付转让款。齐某即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了分三期给付转让款13万元。付款期限到后,李某依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第一笔款项。齐某即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四查”,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无房无车无存款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单福东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社区调查被执行人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身体有肺结核病,孤身抚养一个刚满周岁的幼儿,弟兄三人共有几间土坯房,由他一人居住,该房屋不值几钱也无法变现。虽然不时揽点活干,但也没挣到钱,也没有到期债权。案件执行眼看就要进入到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态。

社区调查被执行人情况


9月20日,经再次询问申请人齐某和被执行人李某,了解到挖掘机目前还在李某控制下,尚未转让,其他两位合伙人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当即赶往挖掘机存放现场,由齐某和李某两位当事人现场分别辨认,确认该挖掘机就是齐某当年转让份额的挖掘机。并当场告知被执行人不得转让毁损隐匿该挖掘机。然后乘热打铁,经过反复做当事人工作,达成了李某将该挖掘机的份额转让给齐某,因无法联系到其他两位合伙人,由齐某暂时管理,以彻底化解纠纷的意见。因为挖掘机钥匙不在李某身上,由李某负责尽快拿回钥匙,约定10月8日交付挖掘机。

现场勘察


今天早上,执行法官按时来到现场,看到挖掘机还在原地,当即松了一口气。连忙把双方当事人约到现场,双方当面对挖掘机的现状进行了确认,挖掘机和9月20日的状况无异。李某还就挖掘机存在的一些故障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一一给表弟齐某指出来,并积极协助齐某将挖掘机装上平板车。执行法官一路跟随齐某将挖掘机转运到某修理厂进行检修。

执行完毕,已是中午,申请人连连感谢,并坚持要请执行法官吃饭,被婉言谢绝。申请人连连表示:“感谢法院为了我的案子前前后后忙了这么多次,是你们坚持不懈的执行帮我追回了挖掘机。还是法院为老百姓做主,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

表兄弟俩和和气气的完成了挖掘机的交割,现场没有剑拔弩张的紧张。至此,一起五年的纠纷以平和方式谢幕。

当事人签署笔录

被执行人告知挖掘机存在的故障

被执行人帮忙指挥装车

双方完成交付

挖掘机运往修理厂

申请人感谢执行法官


表兄弟的纠纷得到了化解,但也令人感慨。齐某本想从挖掘机里脱身,但却没有选好人,结果令他陷入了更苦恼的纠纷,五年后又物归原主,让人白用了人五年。但李某目前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能够把挖掘机的份额还给齐某,亦是不易。齐某能从现实出发,没有再提出更高的要求,把挖掘机收回来,也是理性之人。李某虽然没有合适财产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但不逃避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彻底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亦是值得肯定。

石法君曰:


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是义务人的法定义务。每个当事人都要面对现实,积极配合法院履行好生效裁判义务。申请人要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甚至被执行人的下落,接受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这样才能实现自己权益最大化。被执行人更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要有履行裁判的诚意,切不可对抗执行,消极执行,如玩失踪,隐匿转移财产等等,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轻则被罚款拘留,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锒铛入狱,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